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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六省(湘鄂赣皖晋豫)公共图书馆联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以中部崛起战略推进为契机,湘鄂赣皖晋豫六省公共图书馆结成联盟,实现六省公共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整合、共建共享和规模化、专业化发展,为整个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快捷、强大、切实、有效的文化支撑和文献保障。

第二章 性 质

第二条 湘鄂赣皖晋豫六省公共图书馆联盟(以下简称“联盟”)为馆际协作协调组织,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自愿加入,其成员以省级馆为主体,市级馆为支点,县级馆为基础。

第三条 联盟本着自觉自愿、互利互惠、共建共享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多渠道地推动图书馆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第三章 目 标

第四条 计划用三年时间,打造在全国具有一定地位和影响的公共图书馆全面协作协调架构及其实施体系,第一年打基础,第二年上台阶,第三年出成效。

第五条 联盟的总体奋斗目标是:整合六省公共图书馆各类资源,形成合力,打造学术交流平台、信息互动平台、经验互鉴平台、应用推广平台、文献保护平台、能力提升平台等。

第六条 成员馆本着同心同德、通力协作、勇于开拓、迎难而上的精神,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建立和完善文献资源互补、信息报道适时、读者活动共创、书刊资料互借、学术研讨活跃、队伍培训常态、办馆经验交流等领域和层面的协作系统和协调机制,保证联盟各项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第四章 合作原则及内容

第七条 基本原则:

(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二)统筹兼顾,共同协商;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第八条 合作内容:

(一)协调文献采购,优化资源配置;

(二)编制联合书目,实现统一检索;

(三)共同开发文献,深化信息服务;

(四)加强古籍保护,弘扬传统文化;

(五)加强资源共享,提供优质服务;

(六)交流办馆经验,促进科学管理;

(七)建设数字资源,推动智慧阅读;

(八)培养专业人员,提升队伍素质;

(九)开展研讨活动,繁荣学术园地;

(十)其他内容。

第五章 机 制

第九条 设立馆长联席会议制度。馆长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是联盟决策机构。在湘鄂赣皖晋豫六省文化和旅游厅的领导下,由六省省图书馆馆长轮流担任联盟会议召集人。每年轮流在一省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交流情况、会商工作、制定决策、布置任务。

联席会议下设联盟办公室,是本联盟的执行机构,联盟办公室主任由各省馆分管副馆长担任,副主任由各相关部门主任担任,承担联盟的日常联络工作以及具体任务的实施。

第六章 经 费

第十条 每年一次的联席会议和大型研讨会的经费由轮值馆负责筹集,其他的有关会议基本上采取以会养会的方式。

第十一条 合作项目的经费预算可根据下述出资方式选择:

(一)由项目小组根据项目成本的核算明确签约各馆的出资额度;

(二)由项目小组根据签约各馆项目得益的预测而明确出资的额度;

(三)向有关单位申报课题取得经费;

(四)取得赞助单位经费支持;

(五)其他经费筹集方式。

第十二条 成员馆应当安排年度联盟合作专项经费,坚持专款专用,经费支出按财务制度执行。

第七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成员馆有权参与联盟举办的一切活动,共享联盟活动成果;对联盟的工作有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的权利。

第十四条 成员馆应遵守联盟章程,执行联盟决议,按规定要求完成联盟布置的工作任务。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从联席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如需修改,须经联席会议审定通过。

第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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